为加强孵化器的管理,创造文明的办公环境,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办公效率,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入驻条件
1. 企业经营业务不需要前置审批的;
2. 企业注册地及办公场所必须在孵化器的孵化场地内;
3. 新入驻企业需满足申请进入孵化器前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两年或者新注册企业;
4. 入驻企业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5. 申请入驻企业应是《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企业,包括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
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等;
6. 申请入驻企业必须具备自主设计和研发能力,且必须具备基础经营能力,上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
7. 入驻企业如果有自己的财务人员,必须依法申报各项税费,如果没有专职财务人员,必须由孵化基地统一进行税务申报;
8. 创始人(法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入孵基地程序
1. 申请:拟入孵创业项目应向基地提交如下书面资料:
a. 拟办项目概况,包括拟注册名称、注册资本等;
b. 项目简介,包括商业计划书和团队人员情况;
c. 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等情况;
d. 项目需求,包括场地面积、水、电、装修等方面的需求。
2. 审批
在受理入孵申请后,基地管理人员对申请人情况、项目计划和可行性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评估,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查结
论,向申请者核发入孵通知。
3. 办理入孵手续:申请者在接到入孵通知后,到基地管理部办理以下手续:
a. 签订《中关村e谷(南开)创想世界-孵化协议书》,并缴纳相关押金等;
b. 签订房屋交接书及基地管理规定等;
c. 领取场等地门禁卡等完成入驻。
三、入驻时限
一般情况下,创业项目须在1-3年内完成研发并实现产业化;科研机构或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类项目不受此限制,其入驻时间
以约定方式执行。
四、入驻管理
1. 入驻项目在基地管理处的统一管理与指导下,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按时参加年检、报税;
2. 入驻企业应严格遵守孵化器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孵化协议书》,按照房屋租赁合同支付相关费用;
3. 入驻企业应在指定区域内办公,不得私自占用其它办公区域,需要使用会议室等公共场地,需提前一天向孵化器管理处预定;
4. 基地正常办公时间为每天8:30-17:30,法定节假日时间按基地管理处具体通知时间执行;
5. 入驻项目应及时准确地向基地管理处报送相关报表和财务数据等资料,支持完成相关的统计工作;
6. 入驻项目经营场所发生变化,终止在基地办公的,必须到基地管理处办理迁出手续;
7. 项目迁出后,应在2个月内持相关资料到工商、税务等监管部门完成迁出项目注册地址的变更。
五、企业入驻建档所需材料
1、 在创业项目入驻后,由孵化专员分别向各项目联系人收集原始资料归档,包括:
(1)企业概况: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三份加盖公章;
(2)团队概况: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三份。
2、在创业项目入驻1个月后,由孵化专员将档案信息存入信息库同时做好线上的存档与备份:包括法人代表、管理经营班子成员的姓名、
性别、出生年月、学历职称、学习或工作经历、家庭住址和微信号等,以及他们在项目开发、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起的责任。
3、为了提高管理效率,更好的促进项目孵化,孵化专员关注项目动态,定期收集项目更新的档案信息及财务经营信息,按孵
化阶段做纸质及电子版存档,以及专利号登记、科技项目或成果的有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公章。
4、按规定填写《中关村e谷(南开)创想世界入孵申请表》(详见附件1)、企业人员登记表(详见附件2)、办公间家具明细表(详见附件3)和入孵协议。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意谷(天津)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