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制度面向于全国,符合条件的企业皆可参与。
1.税收减免
按照税务总局相关文件精神,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为75%,其中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为100%。
2.亏损结转年限延长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军
评价工作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国家及省创新创业大赛等工作协同。
4.地方奖补支持
根据企业研发费用情况,给予研发资助(以各地政策为准);对入库企业给予奖励(以各地政策为准)。
5.创新券支持
2018年12月,为推动科技创新券政策规范实施,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起草《关于规范实施科技创新券政策的指导意见》(国科区函【2018】3号),明确加大中小企业创新券支持。
其中北京市符合条件的企业当年创新券最高可支持50万元(以各地政策为准)。
6.品牌影响力提升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科技部授予的资质备案,是企业创新能力“认证”标志,能提升企业品牌形象,有利于企业人才招募、项目招投标。
7.项目申报支持
支持申报相关专项资金,如各地的创新创业支持专项项目资金等。
8.科技金融精准服务
国家大力鼓励各银行加大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贷款,各银行的科技贷、领军型人才贷款等金融产品优先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授信;地方出台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因开展研发、生产活动而发生的贷款利息进行补贴政策(以各地政策为准)。
9.倒逼企业规范研发管理制度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中需要企业有相应的研发人员、研发费支出、科技成果转化。这就要求企业要建立研发管理制度,规范企业日常经营的各个流程,也有利于企业管理方式的升级完善。
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受理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20日。